国家四部门联合发布《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隐私信息范围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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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四部门联合发布《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隐私信息范围规定

  • 产品概述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与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四部门联合发布《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隐私信息范围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旨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关于个人隐私信息收集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规范移动网络应用程序(App)个人隐私信息收集行为,保障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随着移动互联网加快速度进行发展,各类应用程序迅速普及应用,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服务民生等方面发挥了及其重要的作用。但同时,App超范围收集用户个人隐私信息问题十分突出。特别是大量App通过捆绑功能服务一揽子索取个人隐私信息授权,用户拒绝授权就没办法使用App基本功能服务,变相强制用户授权。为聚焦解决App超范围收集个人隐私信息问题,规范收集个人隐私信息活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工业与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实施该《规定》。

  《规定》明确了地图导航、网络约车、即时通信、网络购物等39类常见类型移动应用程序必要个人隐私信息范围,要求其运营者不得因用户不同意提供非必要个人隐私信息,而拒绝用户使用App基本功能服务。

  四部门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网信办、通信管理局、公安厅(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厅、委)指导督促本地区App运营者抓紧落实《规定》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隐私信息行为,切实维护公民在互联网空间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