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超:谈谈“互联网+”与“+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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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超:谈谈“互联网+”与“+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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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3月5日上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开幕会,国务院总理向大会作了《2015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报告中首次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将其列为重要的国家战略,引起了广泛的讨论和关注,使“互联网+”迅速成了一个公众热词和关键词。与此同时,受“互联网+”思维的启示,一些学者和行业人士又提出了“+互联网”,并认为“互联网+”与“+互联网”两者既有明显区别,又有十分重要的联系。也有些人认为,二者本质是一致的,并没什么区别。

  录根溯源,首次提出“互联网+”理念者,目前一致认为是易观国际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于扬先生。他在2012年11月14日的第五届移动互联网博览会上指出:“在未来,‘互联网+’公式应该是我们所在的行业目前的产品和服务,在与我们未来看到的多屏全网跨平台用户场景结合之后产生的这样一种化学公式。我们大家可以按照这样一个思路找到若干这样的想法。而怎么找到你所在行业的‘互联网+’企业要思考的问题。”显而易见,这个概念从提出到进入国家发展的策略的高度,只经历了不到三年的时间,甚至有人直呼“互联网+时代”,说明这个概念或理念的提出与应用,体现了强烈的时代背景,包含了丰富的时代元素。

  关于“+互联网”的提出,现在还难以明确。因为在对“互联网+”的广泛应用与阐述过程中,不同的人从不同角度有了新的理解后,都触及到了“+互联网”的概念。不过,我们大家可以例举一些使“+互联网”得以广泛认同、普及与应用的人物或会议。例如2015年6月6日,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经济学和金融学教授许小年在中欧校友班委代表大会上做演讲时,就对“互联网+”与“+互联网”进行了明确的对比。他指出:“现在还有一个口号是非常热的,政府也在鼓动这样的热潮,这个热潮就是‘互联网+’。我想提出另外一个商业模式,不是‘互联网+’,而是反过来‘+互联网’,互联网这样的新技术,咱们不可以忽视它。但是如何去利用这样的新技术,是让网络公司从线上到线下来,还是传统行业从线下走到线上去,前一种模式网络公司从线上到线下是“互联网+”,传统行业从线下走到线上叫‘+互联网’。到底是‘互联网+’,还是‘+互联网’,没有一定之规,到底怎么去做,取决于哪一种方式效率更加高。”他还进一步作出比较,指出:“现在亚马逊和沃尔玛的竞争当中,一个是‘互联网+’,一个是‘+互联网’,哪一个最后胜出很难说。在国内我们正真看到是网络+和+互联网模式在竞争。蚂蚁金服是什么?是网络+金融。陆金所是什么?陆金所是金融+互联网。到底是蚂蚁金服胜出,还是陆金所胜出还不知道。很可能的是两者长期并存,在各自优势领域中,发挥自己的特长。”

  关于“互联网+”的内涵,目前有很多的理解。比较一致的观点,就是与概念提出者于扬先生所强调的“公式”相类似,认为“互联网+”的“+”,不单单是技术上的“+”,也是思维、理念、模式上的“+”,其中以人为本推动管理与服务模式创新与创业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也就是说,“互联网+”既是一种技术,也是一种思维、理念和模式。还有的人觉得,“互联网+”代表的不单单是一种理念和模式,而且还是一种新型业态,代表的是一种新的经济形态。也有不少学者试图进一步对其内涵进行抽象性概括,指出所谓“互联网+”,就是用互联网力量去加速国内相对落后的相关产业的效率、品质、创新、合作与营业销售能力等每个方面的升级。具体产业不仅包括制造业,也包括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互联网金融等多个行业。因此,“互联网+”是一个很综合的概念,有丰富的内涵。

  关于“+互联网”的内涵,其实是在“互联网+”基础上的丰富与发展,其核心区别是各自不同的思维出发点:“互联网+”的思维出发点是“互联网”,侧重的是用网络技术与传统行业、产业或业态的融合对接,或者与新的技术、产业或业态的创新融合;而“+互联网”的思维出发点是已有一些传统行业、产业或业态,通过对网络技术的应用与对接,以此来实现与互联网的融合发展。从大的范围来讲,二者都是创新,其结果都是一样的,因而,二者除了出发点的不同外,在内涵与外延等多个角度都是一致的,都可以认为是一种技术,也可以认为是一种思维、理念和模式等。

  由于内涵与外延上的一致性,因而在整体上,“互联网+”与“+互联网”在性质上也是一致的,所以这里就不再对“+互联网”单独阐述。那么,它们到底有一些什么样的性质呢?目前也有很多理解。比较代表性的有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互联网+”代表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即充分的发挥互联网在生产要素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将互联网的创新成果深层次地融合到(即“互联网+”)经济社会各领域之中,或将经济领域中传统行业或产业主动应用网络技术(即“+互联网”),来提升实体经济的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实现工具的经济发展新形态。第二种观点认为,“互联网+”或“+互联网”是未来中国经济发展的最重要引擎,也就是说,它是一种经济发展的推动性力量。第三种观点认为,互联网是一种基础设施,与水、电一样,是一种新型的生产力,所以不管是“互联网+”还是“+互联网”,都是对基础设施的一种融合型、创新型利用。

  内涵决定特征。由于对“互联网+”与“+互联网”内涵与性质的理解与角度不一样,因而对它们特征的概括也有点多样。综合起来分析,一般认为,作为产业形态或技术形态的“互联网+”或“+互联网”,其主要特征至少有两个基本方面:一是融合性特征。即是将互联网作为当前信息化发展的核心提取出来,并与工业、商业、金融业等全面融合,或者说全面地“+”。这种融合或“+”不是简单的叠加,不是一加一等于二,而是大于二。二是创新性特征。“+”的关键是创新,只有创新才能让这个“+”真正有价值,有意义。当然,这种创新,既有对传统产业、传统技术的提质改造,也有新的创造和发明等多种形式。

  提出“互联网+”与“+互联网”的概念,其核心要点在于“+”,主体内容或主要载体是网络。可以说,这个“+”,是用最简单的符号代表了丰富多彩的内容。这种丰富多彩的内容,与近十多年来网络技术在世界各国包括神州大地广泛而深入的应用,特别是在对传统行业的改造升级方面发挥的重大影响是密不可分的。有人用一句描述性的话说:“它就像潮水一样漫过了传统低效的洼地”,其在传统领域的应用是十分普遍的。例如互联网+零售,成就了淘宝;互联网+汽车,出现了汽车之家;互联网+旅游,出现了携程网;互联网+分类广告,出现了58同城;互联网+广告,成就了百度;互联网+传统百货卖场,成就了京东;互联网+传统银行,成就了支付宝;互联网+传统安保服务,成就了360;互联网+传统红娘,成就了世纪佳缘;互联网+传统农业,成就了阳光舌尖……在移动网络时代,互联网+政务将进一步惠及民生;互联网+金融将逐步发展出普惠性金融;互联网+交通产生滴滴打车,提高了运营效率;互联网+医疗缓解挂号看病难的问题……总之,“互联网+”和“+互联网”作为全新的生产力,广泛而深刻地推动了传统产业的优势充分凸显,发展成新的业态。

  在人们高呼“互联网+时代”到来之际,人们用理性的分析,揭示了“互联网+”或“+互联网”的时代意义。根据国内第一部著作《互联网+》(作者王吉斌、彭盾)的观点,“互联网+”的本质是传统企业与互联网的深层次地融合,“互联网+”战略的最终目的是实现传统企业的全面互联网化,提升我国企业的国际国内竞争力,抢占经济与技术发展的制高点。该书认为,“互联网+”并非是在传统产业上叠加一个互联网,也并非是简单增加一个互联网工具。传统产业与互联网产业基因不同,相互融合不仅仅涉及企业的管理、经营和文化,而且还涉及具体的方法、工具以及实现的路径。该书指出,广大传统企业所面临的互联网焦虑症慢慢的变成了这个时代的社会问题,关乎中国数千万企业的命运和国家经济发展的大局,国家提出并实施“互联网+”战略和行动计划,为广大传统企业向互联网转型提供强有力的指导和保障。

  随着“互联网+”或“+互联网”战略和行动计划的推出与实施,“互联网+”或“+互联网”发挥的社会作用将会是广泛而深刻的,它将对所有的领域各个产业带来颠覆性的影响,并由此而开创一个真正的互联网时代的到来。让我们共同期待这个美好时代的早日到来。

  (作者系湖南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湖南智库联盟执行秘书长、《决策参考》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