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ICP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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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ICP许可证

2023-12-26 案例展示

  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ICP许可证,是指利用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现在常见的互联网有偿信息服务的网站类型有分类信息网站、招聘类网站和游戏运营的网站。

  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相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在申请经营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前,应当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2、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ICP经营许可证。

  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1、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申请在境内境外上市或者同外商合资、合作,应当事先经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其中,外商投资的比例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者超出许可的项目提供服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来得到的的,没收违法来得到的,处违法来得到的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来得到的或者违法来得到的不足5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关闭网站。

  3、未在其网站主页上标明其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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